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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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与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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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申诉状
    所属分类:刑事与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5/6/21 阅读:1055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马某广,男, 年  月 日生,回族,住隆回县桃洪镇,电话:
        被申诉人:马某奇,男,年 月 日生,回族,住隆回县北山镇
        申诉请求
        一,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诉人马某奇量刑畸轻,申诉人不服,现请求隆回县检察院对隆回县法院(2014)隆刑初字第199号判决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1,被申诉人马某奇对申诉人实施故意伤害构成重伤并且还造成八级伤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隆回县人民法院只判处马某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明显违法,量刑畸轻。
        2,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诉人马某奇认定为自首并且还适用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显然是认定事实错误和故意偏袒他,理由如下,a,马某奇是网上追逃人员,如果他真的是自动投案,还用得着网上追逃吗?显然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b,马某奇住北山居委会一组,离北山派出所不远,派出所2013年10月18日打电话要他到派出所,他2013年10月20日才被派出所控制,时间相差两天,怎么能够看出他是自动投案的。c,退一万步讲,就算法院要袒护他,认定为自首,也只能适用从轻处罚的量刑幅度,不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幅度呀!
        3,被申诉人2013年4月4日把申诉人打成重伤并且构成八级伤残,到现在为止,连申诉人的医疗费他都没有赔付,能认定他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吗?
        4,被申诉人2011年1月30日因盗窃罪被判刑,2013年4月4日把申诉人打成重伤,最近他又跟别人发生严重冲突,说明他目无法纪,把违法犯罪不当回事儿,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
        综上所述,隆回县人民法院对马某奇量刑畸轻事实清楚,法律体现明显,请隆回县检察院采纳申诉人的请求,对本案提起抗诉。

        此致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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