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秀某,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县金称市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
被告:刘某强,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 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判决婚生小孩刘某轩由原告抚养,婚生小孩刘小轩由被告抚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2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相互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于2012年11月19日在大祥区民政局草率登记结婚;于2013年1月22日生大儿子刘某轩,刘某轩从出生以来一直随被告生活;于2016年1月17日生小儿子刘小轩,刘小轩自出生以来一直随原告生活。
原被告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因琐事吵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并且被告性格强势,心性多疑,心胸狭隘,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原告,对原告进行威胁,被告还经常背着原告与异性同学频繁交往,多次离家出走,不尽家庭责任,不履行家庭义务,被告的行为进一步摧毁了原被告本已极其脆弱的感情。原告痛定思痛,深刻认识到继续维系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只是对双方的折磨,绝对没有幸福,于是毅然决然地于2017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7年6月30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的感情不但没有恢复而是更加恶化,且继续分居至今。
综上所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成夫妻,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感!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某秀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0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