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周某俊,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竹溪县向坝乡 村 组,身份证号 ,电话
被告:杨某柯,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新宁县丰田乡 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判决婚生小孩杨某轩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网上认识,2013年12月28日生小孩杨某轩,2015年3月2日因为小孩要上户口才勉强登记结婚的。由于是网上认识交往,所以原告对现实中的被告的性格,对老婆、对家庭的态度等很不了解。后来通过现实生活中的相处,原告发现与被告的性格格格不入,被告不疼爱老婆,只关心自己,对原告说话很尖刻,也从来没给过钱给原告。后来听被告自己说他染上了毒瘾,所以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也存不了钱。2015年之后被告与原告之间越来越生疏,2017年4月份原告经过深思熟虑,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解除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毅然决然地向新宁县人民法院起诉,由于被告没到庭法院暂且没有判决原被告离婚。
在第一次起诉之前原被告就已经分居九个多月了,法院裁定不离婚之后至今,原被告依然互不来往也互不通信。使本已荡然无存的感情不但没有重拾反而更加恶化。第一次被告不同意离婚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带来了烦忧,但也没有给被告带来什么福利和幸喜,只是相互折磨更多了。
综上所述,为了了结这段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根本无法和好的婚姻,原告现在再次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感!
此致
新宁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0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