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合伙合同纠纷)
原告:王某生,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鲁某春,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长岭炼油厂,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叶某泉,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蒋某星,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湘阴县静河乡梅花村 组,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合伙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人民币贰拾陆万元(260000元)整;
二、请求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占用原告贰拾陆万元期间的利息260000元×16年×4.9%=203840元(利息自2005年12月算至2021年12月,顺延照计);
三、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2月原告经人介绍与三被告相识,三被告向原告声称他们在岳阳市承包了一个房屋建筑工程(详见证据《协议书(草签本)》)拉原告入伙,以此为借口“挂羊头,卖狗肉”陆续以各种名义从原告手里拿钱,直到2005年12月28日截止,三被告共计从原告手里拿去人民币贰拾陆万元(260000元)整。
2007年11月之后,原告逐渐识破了三被告的骗局,根本不存在三被告承包施工上述工程;于是向三被告追索被骗去的款项,三被告以各种借口拒绝搪塞,直到2018年9月,原告强烈要求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经侦大队将此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岳阳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嫌麻烦,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潜规则,跟原告厮磨烂打,作尽原告思想工作,于2018年9月14日撮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个所谓的《协议书》,要原告将本案作民事案件处理。
之后原告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信访,向三被告讨要被他们拿去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至今仍然一无所获。
现在原告迫不得已,决定将本案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盼望贵院能成为原告讨债维权的最后且唯一的救命稻草。
此致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1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