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曾某瑶,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路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张某子,男, 年 月 日出生,苗族,住邵阳市双清区某某社区 号,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20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借款利息102000元×9.6%×2年=19584元(从2020年7月16日计算至2022年7月15日,顺延照计);
三、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欠款违约金102000元×365天×0.1%天×2年=74460元(从2020年10月16日计算至2022年10月5日,顺延照计);
四、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5000元并承担本案的担保费、担保保险费、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是朋友,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因经济困难急需周转为由,拿了原告的多张信用卡刷卡消费或者取款,2020年10月6日,经原被告双方认真核对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的主文如下: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本借条共同遵守,乙方因经济困难急需周转为由,向甲方借款,于2017年10月18日借到人民币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借款利息为借款年利率9.6%,于2020年7月16日起算,并于2021年4月8日开始,每月还款2500元。直至2023年12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归还欠款,如有违约,每天按欠款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甲方因催收欠款而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借条并约定“交由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后,分别于2021年5月还款2000元,同年7月还款4000元,同年8月还款1500元,之后就再无还款。
被告的不还款行为根本性违反了其在借条中的书面承诺,故原告迫不得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感!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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