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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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与其他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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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之二
    所属分类:人身损害与其他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2/1/6 阅读:1706

    医疗事故典型案例之二

    作者:邓琼泉 时间:2012-01-05

      1990年5月4日,原告初某因排便困难到被告医院外科就诊,经入院检查诊断为直肠肿瘤晚期,医院为其做了肠造瘘手术。手术后,医生告知其回家疗养,最多能活半年,以致其亲属为其准备好后事。出院后至今,原告初某排便困难、饮食节制,为其生活上诸多不便,尤其要经常忍受小腹疼痛的折磨,生活中与 *** 为伴。疼痛难忍时就到社区医院输液,每次疼痛时家人总以为其即将离世,但输液后又能缓过来,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20年。 (邵阳律师)

        2011年3月20日,原告初某因腹部造瘘化脓,异常疼痛,到其他医院治疗,经CT检查,被告知并未发现肿瘤。震惊不已的初某及其家人赶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检查,结论仍是未发现肿瘤。此时的初某才确信自己所患的直肠肿瘤是医院的误诊,一纸诉状将我区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邵阳律师)

        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司法鉴定结论,认为原告初某因身体不适到被告外科就诊后,在治疗过程中被告的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采取不当的手术方式,造成原告初某身体损伤的后果,给她带来了极大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不仅降低了她的劳动能力,减少了劳动收入,且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初某各项损失共计25.6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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