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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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以及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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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七
    所属分类:工伤赔偿以及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12/2/12 阅读:1422

       某公司副总李某,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在该公司工作,2009年2月,该公司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李某所从事的岗位被撤销,在双方调整岗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公司依法单方面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李某月薪2万,而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为1万元。李某的经济补偿应当如何计算? (邵阳律师网)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的不同,依据李某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对其经济补偿的计算,需要以2008年1月1日为界限,进行分段计算。   

       李某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指的是1995年1月至2007年12月,共13年;20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共1年2个月。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万元。   2008年1月1日之前,李某经济补偿计算的方法为:年限,是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工资基数,是李某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李某2008年之前应得的经济补偿是:13×2万=26万元。2008年1月1日之后,李某经济补偿计算的方法为:年限,是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员工月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支付。所以,李某2008年之后工作时间应得的经济补偿是:1.5×1万=1.5万元。因此,李某的经济补偿应当为:26万+1.5万=27.5万元。 (邵阳律师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如下标准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员工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工资基数封顶,即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补偿年限封顶,即不超过12年。 (邵阳律师网)  

       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时遇到上述有关封顶的情形,无论是年限还是工资基数,都需要先以2008年1月1日进行分段,然后再根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形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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