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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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盗窃信用卡的犯罪的分析认定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发布时间:2012/8/22 22:09:00 阅读:2496
    《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信用卡只是一种信用凭证,本身不是货币。占有信用卡并不等于直接占有财产所有权。为了通过信用卡获利,行为人在盗窃信用卡以后,往往还要冒名使用,才能使象征性财产权利转化为财产所有权,并根据使用次数和数额来最终确定非法占有财产数额的大小。因此,盗窃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与盗窃印鉴齐全的银行空白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相类似,应以盗窃罪论处。而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也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牵连,因此,盗窃信用卡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是实现盗窃目的的不可缺的事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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