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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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再审申请书
    所属分类:律师文集  发布时间:2013/12/11 17:18:05 阅读:1456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民,男,汉族,1957年10月20日生,现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严塘村1组114号。
       被申请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高新区凤塘大道星光辉科技园B栋一至四层。
       法定代表人:庞某伟,董事长
       申请人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商终字第1729号判决,现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深中法商终字第1729号判决第二项,改判被申请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李某民赔偿伙食费损失人民币77697.5元。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按照100人用餐人数及最低标准计算的15个月被申请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都造成申请人损失77697.5元,但法院又同时认为承包后期可以采取减少食材,避免损失扩大,因此酌情认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50000元。但是法院没有正确了解为什么当初合同双方要约定每天最低保底用餐人数为100人,因为低于100人的话, 承包人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都难以收回,因此铁定要造成损失的;只有在高于100人用餐的情况下才能根据人数的变化通过增加或者减少食材来避免损失,有鉴于此,被申请人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申请人的这77697.5元损失申请人是没有过错的。所以被申请人应该全额赔偿给申请人。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民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13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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