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柳某子,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市双清区昭陵西路 号,身份证号 ,电话
被告:沈某梅,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罗市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玖万(90000)元整;
二、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按约向原告支付到期未付的利息90000×2%×15月=27000元(利息从2018年6月25日计算至2019年9月25日,之后的利息顺延照计);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2013年在邵阳市金象珠宝店做事相识。2017年3月22日,被告向原告借钱,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将9万元转到同事王某阳名下,再由王某阳通过银行转账转到被告的银行账号里。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此笔借款于2018年3月26日到期后被告没能付利息给原告,于是被告向原告说把借款一年的利息21600转为本金,并重新向原告出具了借条(详见借条原件),将原来的借条收回。
之后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于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15日、2018年8月5日、2018年10月30日分别通过银行转账支付116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利息给原告(合计26600元)。
上述9万元借款从2018年6月25日至今的利息被告没有支付,原告从2019年1月份开始通过电话或者微信催促被告还本付息,被告以各种借口搪塞。现原告已不再相信被告,为追回该9万元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被迫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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