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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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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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所属分类:房地产与经济纠纷  发布时间:2017/8/21 阅读:630


    答 辩 状

    答辩人:曾某某,男,1971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 号  单元  号,电话:
    被答辩人:长沙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  号沁园春御院  栋一楼
    法定代表人:严某湘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答辩人从来没有与被答辩人签订过任何物业服务合同;就算被答辩人与沁园春御院小区开发商某某置业(湖南)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沁园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补充协议》,办理了交接,也与答辩人无关;因为你们三方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没有通知答辩人,答辩人对此不知情;因此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效力不能及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即答辩人。答辩人与某某置业(湖南)发展有限公司及长沙市沁园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如果要转让给被答辩人,按照《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应该经答辩人的同意。有鉴于此,你们三方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答辩人不知情更没有同意,因此对答辩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故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二、答辩人与某某置业(湖南)发展有限公司及长沙市沁园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没有约定要答辩人缴纳物业管理费。因此,答辩人也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
    请法院查明以上事实,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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