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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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与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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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罪
    所属分类:刑事与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21/10/15 阅读:158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邓琼泉,系陈某杰的辩护人,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305200610886590,电话13347391822。
        申请事项:请求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于2021年9月6日被贵局羁押,根据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杰父亲陈某青及陈某杰本人的要求,本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杰申请取保候审。
        本辩护人认为陈某杰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1、陈某杰涉嫌的容留他人吸毒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的刑期条件;2、陈某杰一贯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释放出来不至于危害社会,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主观条件;3、陈某杰开酒店,需要其本人亲自管理经营,现在其被关押,整个酒店处于瘫痪状态,取保候审有客观必要性。
        本辩护人认为,将陈某杰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现实危害。现本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邵阳县公安局
     
                                                       申请人:邓琼泉 
                                                       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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