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生,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 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
被告:鲁某春,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湘阴县湘阳镇三居委会宿舍,身份证号, 电话。
被告:叶某泉,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蒋某星,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湘阴县文星镇先锋路 宿舍,身份证号 。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元)整;
二、请求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占用原告叁拾壹万元期间的利息310000元×16年×4.9%=243040元(利息自2005年12月算至2021年12月,顺延照计);
三、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2月原告经人介绍与三被告相识,三被告向原告声称他们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承包了一个房屋建筑工程(详见证据《协议书(草签本)》)拉原告入伙,以此为借口“挂羊头,卖狗肉”陆续以各种名义从原告手里拿钱,直到2007年3月28日截止,三被告共计从原告手里拿去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元)整。
2007年11月之后,原告逐渐了解到三被告根本没有承包施工上述工程;于是向三被告要回被他们拿去的款项,三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搪塞,后来原告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至今仍然一无所获。
现在原告迫不得已,向被告住所地湘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盼望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湘阴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