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苏某勇,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大安路 栋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湖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双清区兴隆街道 栋
法定代表人:朱某华,电话。
被告:宁某贤,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丰园社区 路 栋,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二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其拖欠原告的施工电梯的租赁租金135000元;
二、请求判决二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迟延支付电梯租金的利息135000元×1.5年×4.9%=9922元(从2020年10月1日计算制2022年4月1日),顺延照计;
三、本案律师费5000元以及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宁某贤承包了被告湖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某项目部6#楼的施工,租用原告的电梯施工。
2020年8月1日,原告与二被告经过结算,二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承认欠原告租金135000元,并承诺2020年10月1日前付清,同时承诺如到期未还清欠款,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由被告承担,具体内容详见证据《欠条》。
但时至今日,二被告仍然没有依欠条约定向原告支付135000元租金欠款,原告迫不得已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索该笔租金及约定的相关费用。
此致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