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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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以及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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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典型案例之二
    所属分类:工伤赔偿以及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12/1/6 阅读:1490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二

    作者:邓琼泉 时间:2011-11-25

      员工在公司做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缴纳其社保险金,员工辞职后将公司推上了被告席。11月17日,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由被告某有限公司为原告康兰英补缴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 (邵阳律师网)

        2008年2月19日,原告康某进入被告某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1年2月18日。2010年2月5日,原告康某英以家中有事为由提出辞职,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缴交社会养老保险金。(邵阳律师网)

        2011年2月14日,原告康某英对被告某有限公司未缴纳社保金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于2011年3月23日向其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被告某有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金。由于被告某有限公司违背指令不予整改,原告康某英申请仲裁,但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原告康某英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为由,驳回原告康某英的仲裁请求。为此原告康某英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某有限公司补缴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邵阳律师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原告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被告提出原告的该诉请已超过仲裁时效,因原告在辞职后一年内曾向有关部门申请权利救济,所以被告的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邵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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