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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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与其他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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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安装的设备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
    所属分类:人身损害与其他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3/4/9 阅读:23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梵,男,年  月  日出生,现年8岁,汉族,住邵阳市双清区  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系张某梵母亲):岳某艳,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双清区  镇  村 组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
        案由:身体健康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83元、护理费3000元、交通费270元、营养费1000元、后续治疗费1000元、鉴定费1400元,合计8353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2年10月4日,原告在邵阳市双清区高家巷某某粉面馆玩耍时,撞到某某粉面馆门前的空调外机上面覆盖的不锈钢板上(详见空调外机照片),致原告左耳受伤,受伤后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到双清区东风路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现被告拒绝赔偿。 
        原告认为,被告安装的空调在公共场所,有法定义务确保公共安全,由于被告安装的空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原告的受伤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依法应予赔偿;原告现迫不得已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感!
        此致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3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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