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联系我们

    电话:133 4739 1822
    Q Q:1141847000
    手机:133 4739 1822
    联系人:邓琼泉
    地 址:邵阳市红旗路,美地公元写字楼24楼23B02室, 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与合同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 交通事故与合同纠纷
    机械设备买卖纠纷
    所属分类:交通事故与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9/6 阅读:99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某某,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东市黑田铺镇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江苏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某某工业园区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系公司执行董事,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
        二、请求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30000元×2倍=6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23年3月7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二手油胶轧倒布机(牌号2米2宽)一台,单价78000元,先付定金3万元;被告保证机器各部件运行正常,做出材料,加装收大卷装置1套;被告负责送货到原告指定地点。
        2023年3月7日,原告通过微信转账30000元定金给被告,被告在微信磋商过程中保证机器到原告这边安装调试完毕正常生产,保证以高弹和四面弹对贴正常生产为准。
        2023年4月2日,被告将机器运送到邵东市黑田铺杨家坪,由于被告送来的机器部件不全,无法正常安装调试更谈不上能够正常生产,于是原告与被告交涉并报警,要求被告按约定标准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生产,当天晚上,被告偷偷摸摸将机器运回江苏,之后原告与被告继续交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绝退回30000元定金,故此成讼!
        综上所述,被告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又收取了3万元定金,应该依法双倍返还,请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感!
        此致
    邵东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3年4月   日
     

     

     

     

    邵阳律师www.sypp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