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律师——邓琼泉简介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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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所属分类:律师文集  发布时间:2019/10/22 11:15:30 阅读:508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陈某,男,    年   月    日生,汉族,现住地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大市场    栋     号,户籍地址:隆回县周旺镇新一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电话        。
    被告人:李某龙,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凤凰村    组    号,身份证号     ,系未成年人,现羁押在邵阳市看守所。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李某得,系李某龙父亲,男,40多岁,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凤凰村    组    号。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肖某兰,系李某龙母亲,女,40岁,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凤凰村    组    号。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石某,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邵阳市大祥区圣地亚哥小区,身份证号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石某阳,系石某母亲,女,36岁,汉族,现住邵阳市大祥区圣地亚哥小区。
    案由:聚众斗殴罪引发的故意伤害罪
          诉讼请求
    一、请求对刑事被告人李某龙从重判处刑罚;
    二、请求判决上述五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含鉴定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32700元,具体详见附表。
          事实与理由
          2018年8月底,因被告人李某龙的弟弟抢了唐某(已判)表弟8元钱的事,李某龙与唐某在QQ上相互谩骂、斗狠约架。2018年9月5日下午,李某龙到邵阳市大祥区邵府街徐某迪(另案处理)家中商量打架之事,并喊来黄某杰(已判)、石某(另案处理)帮忙。在徐某迪家中,徐某迪给每人分发了一把开山刀。李、唐二人先约在邵阳市四中,李某龙等四人携刀至四中,未发现唐某等人,遂返回徐某迪家中。李、唐二人又在QQ上将地点改在邵阳市邵水桥下。当晚20时许,唐某与郑某阳(已判)、被害人陈某等人到达邵水桥下后,李某龙、徐某迪、石某、黄某杰持刀出门,在路上李某龙返回徐某迪家中拿手机,徐某迪等三人在方正证券公司附近见到唐某等人后持刀冲向唐某方。唐某等人见对方持刀砍,便转身逃跑,陈某被冲过来的徐某迪砍伤右手后往邵水桥上跑,石某、黄某杰持刀在其身后追赶,陈某跑到桥下台阶处时,被追上的石某砍伤后背和左腿。徐某迪等三人砍伤人后跑回徐某迪家中与李某龙会合后逃离。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所受伤构成轻伤二级,经邵市普爱司法鉴定所鉴定陈彬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6个月,后续治疗费15000元。
           原告认为,被告人李某龙是本案案发的引起者、纠集者、积极参与者,对陈某的伤害负有主要责任;因李某龙未成年,所以李某龙的父母对陈某的伤害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人石某是本案的积极参与者,犯罪行为的实施者,虽然石某未成年,但石某本人及其父母对陈某的伤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19年   月    日
     
    陈彬赔偿明细表
    1、医疗费=67708元(含鉴定费)
    2、误工费=4300元/月×6月=25800元
    3、护理费=4000元/月×6月=24000元
    4、交通费=500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2人×115天=23000元
    6、营养费=30元/天×180天=5400元
    7、残疾赔偿金=36698元/年×20年×20%=146792元
    8、后续治疗费=15000元
    9、精神抚慰金=20000元
    以上合计:33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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