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师,必需勤于和善于学习,拥有精深的法律知识,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三,作为品牌律师,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事技巧,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是有距离的,要能够把丰富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于办案处事过程中,这要靠日积月累。四,作为品牌律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把客户的事胜于自己的事来办,这样客户才会对本律师放心。五,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勤奋的工作态度,天上不会掉馅饼,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六,作为品牌律师,要有广博的人脉基础,跟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部门有绵密的关系,这样,办起案来才能游鱼得水,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本律师同时拥有的一个优缺点就是,为人低调,不浮夸,很务实。说它是缺点,有这种性格和作风的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没信心,没底气,……[详细信息]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生,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 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
被告:鲁某春,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岳阳市云溪区长岭炼油厂,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140000元)整;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90000元×3.85%×4×14年=194040元(利息自2007年12月算至2021年12月,顺延照计);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2月原告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2006年开始被告陆续向原告借钱,分五次共借款14万元整,其中有5万元借款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其中有9万元借款借条上是约定利息的,14万元借款借条都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具体详见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和原告的银行取款记录。
2007年12月之后,原告陆续向被告要求其偿还借原告的钱,被告以各种借口搪塞拒绝。
现在原告迫不得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盼望贵院能成为原告讨债维权的最后且唯一的救命稻草。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1年6月 日